各医疗器械行业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办〔2015〕13号)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医疗器械团体标准体系,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一直致力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。现学会正筹备开展《水母胶原蛋白海绵》《水母蛋白加工规范流程》两项胶原蛋白类团体标准的制定,为了更好地完成标准制定工作,学会决定公开征集该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团体标准名称
《水母胶原蛋白海绵》
《水母蛋白加工规范流程》
二、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征集要求
(一)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;
(二)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;
(三)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、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,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的人员;
(四)具有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人员;
(五)单位指派的标准起草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工作经历与专业素质,确保标准制修订质量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三、起草单位的义务及权利
(一)参与标准制修订,需承担相应的标准制修订费用;
(二)服从学会的领导,按时完成制定标准的各阶段任务;
(三)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国内先进性、科学性;
(四)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;
(五)充分发表意见,保证该标准的成熟性;
(六)标准前言署上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(备注:每份标准每个单位限定列名1人);
(七)标准制修订后,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;
(八)学会会员单位享有优先参与权。
四、报名方式及联系人
拟申请成为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单位,请填写《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登记表》(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7月22日前发至学会邮箱:gdmdma@163.com;
联系人:林晓娟,13427587954。
附件1: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