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《核酸提取仪》等三项疫情防控产品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
一、团体标准名称《核酸提取仪》《一次性采样拭子》 《样本保存管(含保存液)》
二、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征集要求(一)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,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;(二)具有熟悉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的人员;(三)具有熟悉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发展趋势、国内外的生产水平和使用要求,对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都较为了解的人员;(四)熟悉标准编写规则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;(五)能够按照标准项目制修订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; (六)各单位指派的标准起草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工作经历与专业素质,以确保标准制修订质量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三、起草单位的权利及义务(一)参与标准制修订,将在标准前言署上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(备注:每个单位限定为列名1人);(二)标准发布后,将免费获取所参与制修订的正式标准文本一份;(三)标准制修订后,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;(四)服从学会的领导,按时完成制定标准的各阶段任务;(五)保证标准技术指标的国内先进性、科学性;(六)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; (七)充分发表意见,保证该标准的成熟性。
四、报名方式及联系人拟申请成为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单位,请填写《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登记表》(附件1),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发至学会邮箱:GDMDMA@163.com;联系人:林晓娟,13427587954。 附件1: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登记表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
2022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