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体标准

《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

发布时间:2024/10/18 发布人: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

征求意见
  • 《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
  • 《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

     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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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及专家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办〔2015〕13号)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医疗器械团体标准体系,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一直致力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。

学会于2024年8月通过了《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《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两项团体标准的立项,并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。经过起草小组前期研讨及编写,现该两项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(见附件1~附件4),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研究,如有相关意见反馈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(见附件5),将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一并发至邮箱:gdmdma@163.com。

联系人:林晓娟,13427587954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!

附件(点击下载):

1.《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

2.《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

3.《临床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编制说明

4.《家用医疗器械租赁服务规范》编制说明

5.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


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

2024年10月18日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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